特困人员调查问卷

特困人员调查问卷

问:天津就业特困人员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 答:1.符合认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须对其进行职业指导后受理申请,然后由申请人填写《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
    2.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应及时对申请人的瞎陆山“特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每季度上报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核准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送的就业特困人员后,于每季度末将《就业特困人员申请表》和《辖区就业特磨中困人员汇总表》一起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4.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凡被认定为就业特困人员的,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向其发放由市解困和再就业领导小组核发的《天津市就业特困人员援助卡》。持有《援助卡》的就业特困人员可悉蚂享受相应的援助服务。
问: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
  1. 答:补贴依据:《绵阳市民政局 绵阳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侍手知》(绵民办〔2018〕40号)
          补贴对象:我县户籍所有特困人员
          补贴内容和标准:
          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120元。
          对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80元。
          对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月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50元。
          补贴方式:由县民政局进行发放,集中供养的,统一用于供养机构照料护理服务,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按照委托照料服务支付。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所需申请材料(申请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残疾人还应当提老肢嫌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生活自理能力饥掘评估表)
          办理流程:
          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办理程序:
          1. 申请和受理
          2. 调查核实
          3. 审核确认
          4. 资金发放
          办理部门:
          乡、镇人民***社会事务办。
          办理时间:
          工作日 9:00-12:00 13:00-17:00
          咨询电话:0816-8217043
问:什么是特困人员供养
  1. 答:(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城市特困人员指持有城市非农业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抚物隐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没有上述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樱谨的未成年人。自2014年9月1日起,北京市城脊蚂基市特困人员由***供养。
  2. 答:《暂行办法》根据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发展情况,将 特困人员供养的供养内容明确为以下四项:
    (1)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暂行办法》将传统工作中的 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
    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三方面供养内容 合并归纳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基本生活条件一般包括 吃、穿、住等内容。
    (2)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生活照料的内容主要 包括为特定的供养对象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方面
    的照顾和帮助,体现了对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供养人员的特殊照顾。
    (3) 提供疾病治疗。目前,特困供养人员患病一般是到 定点医疗机构或者设在供养服务机构内的医务室(站、点)
    治疗。
    解决特困供养人员的疾病治疗问题,要从当地实际出 发,医疗保障水平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4) 办理丧葬事宜。各地在办理特困供养人员丧葬事宜 时,应当遵守殡葬管理的相关规定,尊重少数民族习惯。办
    理特困供养人员丧葬事宜所需费用,可从特困人员供养资金 中列支。
    供养标准对于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起着决定 作用,应当按照满足《暂行办法》规定的供明腊养内容所必需的
    费用确定。行行各档槐哗地在制定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当 地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疾病治疗、丧葬等所需费用。特困 人员供养标准的制定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一是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制定。
    即由省级人民***民政部 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 府批准并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二是由设区的市级人 民***制定。即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民政部门会同财政、
    统计、物价等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批准并报上 一级人民***备案后公布
  3. 答: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三)提供疾病治疗;(四)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供养申请审批程序:
    (一)申请。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誉颂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宁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表》。
    在申请特困人员供养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和医保卡复印件,管理审批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核查。乡镇人冲举民***(街道办事处)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困难情况完成调散虚碧查、核实工作,将家庭信息输入县核对平台比对。
    (三)审批。县民政局将收到报送材料和信息比对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审批意见。对于无异议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四)公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将结果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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